沈阳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来源: [字体: ] 打印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

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各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精神,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的“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坚持不懈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追根溯源本质上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不强的表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剖析,查找问题不足,分析原因症结,切实加以改进,不断增强担当作为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

结合学校实际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聚焦工作薄弱点和党员干部不会为、不善为突出问题开展业务和能力培训。坚持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用好沈阳干部在线学习网、学习强国平台。坚持中层干部培训制度和党员月度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制度。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

三、大力选拔使用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

坚持从干部担当作为表现识别评判干部的政治忠诚,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坚持有为才有位,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回避问题迎难而上、谋实招、干实事、有实绩的干部,要大胆选拔使用。对选人用人任人唯亲,甚至拉关系、走后门,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处理。贯彻市委《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重用忠诚于党、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

四、精准科学实施函询、谈话和问责

对工作中推诿、回避矛盾、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视情况轻重,进行工作提醒、提醒谈话,必须时进行函询、约谈和问责。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以及问题线索中干部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分析,深入了解事情原委,结合干部一贯表现及问题产生的客观因素,视情征求干部所在党支部、部门的意见,再确定是否进行函询、谈话或者进一步深入问责。对受理的信访举报,要认真甄别,对没有具体内容、可查性不强的,可以暂缓或者不进行函询;对问题性质不严重、情节比较轻的,可以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妥善处理,防止简单一函了之,更不能简单以函询数量多少评判管理监督干部力度大小。

五、正确对待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

要对近年来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情况开展全面了解梳理,加强跟踪引导,帮助改正提高。对被问责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区分不同情况正确对待。要分清问题性质。看属于工作原因还是个人政治、廉洁方面的原因;要分清动机,看属于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要分清轻重程度,看属于“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还是后两种。对以上情形中属前者且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该使用的应当及时合理使用,表现突出的可以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

六、党组织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学校党委要带头担当,对干部负责,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大力表彰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树立可见、可学、可比的好干部标杆。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融入日常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直属党支部要贯彻落实党委要求,把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的要求落实到位。

              中共沈阳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