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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2日

各部门:

    根据辽教办发【2011】209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12年要从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中选拔优秀人员出国留学。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者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附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二.有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类别、申报和选拔条件、评选办法、资助留学期限及派出方式按2012年选拔简章的统一要求执行。

    详见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或者登陆:http://www.lnen.cn/secpage.htm?actionType=viewjsp&id=15295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时间、办法和程序

    2012年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可参考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40261c2969d64505b7696ba8e4beb41e.shtml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需在放暑假前到校人事处报名,经人事处审核后确定人员名单。  

       不明事宜请联系校人事处。  

    

                                                        沈阳电大人事处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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