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辽宁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实施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二条:“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其学籍保留的最长时间为在原规定学习时间的基础上延长三年”的相关规定,我校成人教育学生廖宁等356名学生(附名单)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以上学生予以注销学籍,注销学籍之后不予以恢复,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与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许学宁
联系电话:024-31615008
沈阳开放大学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