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gb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按照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沈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我与小树共成长 百校万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相关部门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推荐如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党委工作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朱峰、张二烨、孟献军
公示期: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9日
在公示期间若对推荐集体、个人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9日前与党委工作部联系。
电话:23218303 23218281
党委工作部
2020年7月6日